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金罚决字〔2023〕6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赵纲(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管理要求;企业划型错误导致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7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