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收单合作商户: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开业申请,并向其核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据此,根据美国运通公司关于美国运通品牌卡境外卡(简称“境外运通卡”)收单业务向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连通公司”)转让的安排,我行将于10月16日将境外运通卡交易受理切换至连通公司网络,并将继续为您提供境外运通卡收单服务。
您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行商户经理或至收单业务开办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