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我行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在2020年末及2021年元旦节假日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平稳运营,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物贵金属业务
(一)2020年12月31日(周四)下午16:30起,自营实物贵金属业务(含“易存金”)停止交易。2021年1月2日(周六)起自营实物贵金属业务(含“易存金”)恢复正常交易,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二)其它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二、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一)2020年12月31日(周四)下午15:3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二)2021年1月4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铂金新开仓交易除外,见我行相关公告)。
三、代理上金所贵金属业务
2020年12月31日(周四)下午15:30起代理上金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2021年1月4日(周一)起恢复正常交易。
四、黄金积存业务
(一)2020年12月31日(周四)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对公黄金积存业务暂停定期积存买入交易,下午15:30起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赎回及兑换交易,对公黄金积存业务停止实时积存买入、积存卖出及提取赎回交易。
(二)2021年1月1日(周五)至2021年1月3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对公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三)2021年1月4日(周一)起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对公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五、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一)2020年12月31日(周四)下午15:3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二)2021年1月4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新开仓交易除外,见我行相关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