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18〕222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12月27日9:00起,我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定期积存计划月积存金额的起点金额由100元上调至500元。调整前已设置成功的积存计划将继续执行,不受影响。设置展期的积存计划到期后,若原计划月积存金额满足我行最新要求,则展期成功,否则展期失败。
同时,为更好服务个人客户黄金投资交易及资产配置需求,我行对个人黄金积存业务的交易规则及业务系统进行了优化及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2019年12月28日起,原《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客户须知》修订更新为《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协议书》(详见附件),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二、2019年12月30日起,定期积存价按交易日上午10:30黄金积存实时客户买入价执行。
三、2019年12月30日起,赎回交易时间由9:00至15:30调整为09:30至17:00,兑换交易时间由9:00至15:30调整为09:30至16:30。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
2019年12月25日